定义:教育储蓄是居民个人为其子女接受教育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而每月固定存额,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
开办对象:在校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
特点与功能: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能积零成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每月固定小额存储,积蓄资金,解决子女非义务教育支出需要。
额度、期限: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也就是说,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总额最多6万元。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存入金额为50元的整倍数,可一次性存入,也可分次存入或按月存入
利率:利率享受两大优惠政策,其一20%的利息所得税外。其二作为零存整取储蓄将享受整存整取利率,存期分为1年、3年和6年。1、3年期按开户日同档次整存整取储蓄存款计付利息,6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不过,如果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仍是按照开户日的利率来计息。此两项作用下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
开办程序:
1、须凭储户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
2、开户时储户和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须在次月补齐。
3、到期支取时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一次支取本息。
教育储蓄刚刚问世时,曾一度因免缴利息税而受到学生家长的青睐。但由于其存在着免税手续复杂、存款限额较低等诸多弊端,如对象为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在校学生,支取时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存款人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证明,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等规定,因而近年来倍受冷遇。
2000年4月,人民银行出台了《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对在校的非义务教育的学生实行优惠教育储蓄。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1年、3年、6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教育储蓄的
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大陆在校小学4年级(含4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不含邮政储蓄机构)均可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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