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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曾说:"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 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 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这段话道出了人寿保险的丰富内涵。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快速腾飞,人寿保险已成为人们防范风险和投资理财的重要手段。然而,购买保险比购买一般商品需要更多的理性、智慧和现代的消费观念。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选购保险,才能得到最佳的保障,让保险更好地呵护您的一生!
阶段一:单身期(20-28岁)
处在这个阶段的年轻人初出茅庐,正处在创业的起步期,虽然在经济上比较独立,没有太多家庭负担,但是由于收入不高并且支出较多,通常没有太多积蓄,因此对保险的需求主要在于控制突发的恶性负债(如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主要应参加以自身保障为主的意外险和纯保障类的重疾险。这类险种项目只需缴纳较低的保险费,就可以获得较高的保障,如果一旦发生不测,可以不给辛劳大半辈子的父母增添负担和烦恼,体现真正的孝心和关爱。
阶段二:新婚期(29-32岁)
婚姻将相爱的人结合为家庭,同时也赋予了他们互相关怀和扶持的责任,因此在进行保险规划时应从整个家庭的风险角度出发。
结婚初期,由于生活日趋稳定,没有太多经济负担,家庭开始逐渐积累一定的财富,往往开始计划贷款购房或购车,家庭经济责任的增加使保险需求和理财观念也大大提升。
此时,作为家庭经济收入贡献者的任何一方由于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重疾、伤残)而导致收入中断,都将会为亲人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和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为了体现对家人的爱心和责任,夫妻双方应参加全套保障性险种项目:
自身保障: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夫妻互保:互为受益人的寿险
以减少人生的不测对家庭带来的沉重打击。
同时若预算允许,可开始参加一些储蓄理财类险种,长期目标早做规划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开始为生育子女作打算,为了防范妇女未来在妊娠、分娩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意外和疾病,可以考虑为妻子购买一些对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各种保障的女性产品(如友邦女性恩慈生育保险),以后万一发生不测,将可以获得保险的关怀。
阶段三:养育子女期(33-44岁)
孩子的降生大大增加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负担。在这个阶段,家庭的开销大大增加,既要积攒子女的教育费,还要支付父母的赡养费,此时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发生意外对整个家庭以及孩子人生的影响都将是巨大的,因此这个阶段人生责任最重,保险需求也更高。
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首先父母自身要有相应的保障,应根据经济状况参加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如果父母万一发生不幸,减轻对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的不利影响,若离去则为孩子留下一笔财富。
其次,父母可以考虑为孩子参加一定的教育金保险,尤其应注意选择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产品,这样即使父母死亡或者全残,无法继续缴纳保费,保险仍然有效,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基金提供了保证。
另外如果财力允许,可以酌情加大储蓄投资类项目的投入,及早进行养老规划,降低养老成本。
阶段四:家庭成熟期(45-54岁)
在这个阶段,子女逐渐长大,自理能力增强,父母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经济状况达到高峰状态,住房抵押贷款基本还清,家庭财富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然而,随着夫妇双方年龄的增长,身体的健康状况却大不如前,并且由于逐渐接近退休,养老的问题开始提上日程。
因此,在这个阶段的保险需求主要集中在养老储蓄、意外和重大疾病等方面。在购买保险时,可以综合保费预算与原有保障的考量,酌情加大储蓄投资类项目、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的投入。
阶段五:退休期(55岁以上)
人口老年化的趋势使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要。退休之后,家庭收入水平降低,财富不断减少,身体状况变差,保险的需要大大增加。然而,受年龄和身体条件的限制,此时可能已不具备条件购买所需的保险产品,或者价格较贵。因此,我们应该在青、中年的时候及早购买养老和疾病保险,做好防老的准备。
同时由于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已是大势所趋,对于财富水平较高的人来说,应及早购买足额的终身寿险,通过缴纳较少的保费来规避未来巨额的遗产税。
保险小帖士: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契约。当客户决定投保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在投保单上亲自签名,保险合同方可成为有效合同。否则,将会影响客户的正当权益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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